English | 简体中文
微信公众号

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四期工程1#泊位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TIEM: 2024-08-15      313

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四期工程1#泊位项目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国能(泰州)港务有限公司拟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永安洲镇福沙社区新建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四期工程1#泊位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四期工程1#泊位项目

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1#泊位工程依托泰州电厂卸船泊位、堆场和相关设施并对其进行适当改造来提升卸船能力,新建17万吨级散货泊位,配套新建堆场等相关设施,实现既有泊位与新建泊位的一体化运营。本工程设计通过能力1210万吨/年。工程建设完成后,可提供1100万吨/年散货中转量,可为长江中上游地区提供煤炭、兰炭、焦炭、石油焦、砂石等散货储运、混配、中转服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能(泰州)港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永安洲镇福沙社区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690290786

电子邮件:20029336@chnenergy.com.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江苏新睿境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875696028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途径和方式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特别说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示单位:国能(泰州)港务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815

PREV:中化康源生物科技泰兴有限公司营养健康原料项目和研发定制平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NEXT: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四期工程1#泊位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